6月23日-24日,“我国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与检测体系建设相关重点问题研究”项目组赴浙江调研果蔬生产及储运过程中的药剂使用情况。陈剑平院士,二局左家和副局长,项目组成员等共15人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分别考察了仙居县茭白、杨梅生产基地和市场,宁波五龙潭芽菜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并与当地农业和林业主管部门、农产品质检部门、生产基地、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浙江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所长王强系统介绍了这几种果蔬生产过程中的药剂使用情况,并提出了当前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技术问题。
据介绍,过去芽菜生产中常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无根素),是一种合法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允许在大田作物上使用。我国1996年版和2007年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都将其列为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但是在2011年版和2014年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其删除,原因是该物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随后,引发了“毒豆芽”系列案件。在果蔬储运过程中使用的一些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有些是必要而且合法的,有些是必要、安全的但尚未取得合法地位,也有不必要且非法的添加,不可一概而论,有待于完善立法、加强监督、规范市场行为。
地方政府部门和生产基地、企业代表都希望调研组和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能够加强对小作物的农药、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的研究,向国家建言献策,为适宜小作物使用的安全药剂争取合法地位,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利益。
(供稿 王庆;照片由农科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