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陈丽平 时间:2014-12-09
近日在分组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王陇德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之前,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案,应当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相关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
王陇德说,在立法过程中应注重对于事物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我们一直提加强科学管理。要做到科学管理,认识规律是基础。一个人的一生是有限的,受到时间、条件、阅历等方面的限制,对于很多问题的认识还是非常肤浅的。中国有句话说“隔行如隔山”。比如医学来讲,大类是医学,但包括公共卫生、临床、药学、口腔、营养等学科。我们一般仅仅了解自己的专业行当,对别的行当也不大清楚。因此,我们碰到别的专业的问题,听该领域专家的意见就非常重要。现在立法的讨论方法是常委会分组讨论,但每个组里熟悉相关专业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所以不利于法律案审议意见的集中和质量的提高。在人大常委会讨论法律案之前,虽然有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程序,但是专家学者讨论中发表了什么重要意见,委员们不太清楚。
王陇德建议把专家的讨论意见专门向委员提交一份报告,供委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