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华工程科技奖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一、本奖面向中国工程科技专家,不对单位和项目集体。
????二、奖项分为:“光华工程科技成就奖(成就奖)”、“光华工程科技奖(光华奖)”。
????每届奖励名额为:“成就奖”1名;“光华奖”不超过45名,即中国工程院每个学部领域各不超过4名(院士1名、非院士3名),港澳台地区不超过9名(每个地区不超过3名)。
????三、对候选人的评审工作,按中国工程院现有9个学部的专业领域组织学部专业评审委员会和港澳台地区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学部专业评审委员会和港澳台地区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组成,评委不少于13位。各学部的基金会理事协助学部主任主持本学部的评审。
????四、学部专业评审委员会和港澳台地区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五、学部专业评审如需进行两轮评审,则进入第二轮会议评审的名额为学部获奖名额的2—3倍,具体名额由学部专业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每个专业评审委员会评选出5名候选人(院士1名、非院士4名)并提名1位成就奖候选人进入理事会终评。
????六、学部专业评审委员会和港澳台地区评审委员会用基金会统一印制的选票进行表决。获得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按获奖名额依次进入基金会理事会进行终评。
????七、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中国工程院网站、光华工程科技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八、基金会理事会对各学部专业评审委员会、港澳台地区评审委员会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和提名的成就奖候选人进行评审,全体评委对非院士候选人按25% 差额(4进3)进行投票;对候选人为院士的实行等额投票。参加表决的评委不得少于全体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依得票排序按获奖名额成为最终获奖人。
????九、评审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范围和办法是:评审者不参加对本人和有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师生关系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是指:父母、夫妻、公婆、岳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婿媳、叔(姑)侄、甥舅(姨)等;师生关系是指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学位论文封面所列导师为准。
????十、评审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泄露评审信息。
????十一、提名和评审中凡有请托、送礼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候选人的候选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基金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