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会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对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进行了成果鉴定,鉴定结果详见附件。
对于免于鉴定和通过鉴定的项目,特批准结项,项目尾款将由教育部财务司于近期拨至你校计划内账户。对于通过鉴定但需做修改的项目,请对现有研究成果做必要修改后,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待重新报送的成果得到专家认可后,再行办理结项证明并拨付项目尾款。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请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于2014年6月30日前重新提交结项申请,报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延期结项的项目,须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项鉴定。
附件: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结项鉴定情况表.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
2013年 10月 12日
(联系人:刘玮 中国工程院一局教育办 010-59300333)
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