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由教育部和我院联合举办的高等学校-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更新观念、提高质量、协同创新、融合发展”;主要内容为总结交流两年来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推动下一阶段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中国工程院周济院长、旭日干副院长、干勇副院长,教育部杜占元副部长,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委员会部分委员,教育部、工程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已经参加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和积极要求参加试点工作的60余家高校、企业集团、工程研究院所的有关负责同志共14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同志主持。
在座谈会上,清华大学副校长邱勇、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徐金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副院长谭志昕、中国钢研科技集团董事长才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怀进鹏、中国科技大学副校长张淑林、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院长李新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华俊,分别汇报了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开展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经验和做法,未来开展试点工作的计划,并就联合培养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各试点单位代表发言后,周济院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周院长充分肯定了两年来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开展联合培养取得的积极成效,并代表中国工程院对教育部,对参加试点工作的高校和工程研究院所表示祝贺,同时就联合培养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认识联合培养工作的战略意义。中央提出,我们今后的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科技、人才和教育三方面工作的聚集,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联合培养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以及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联合培养实现了高等学校和研究院所的优势互补,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有助于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有助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新机制和新模式,是新形势下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
二是要进一步推动联合培养工作深入发展。联合培养是教育改革、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试验田。两年来的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也遇到一些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联合培养工作要靠改革、靠创新。首先是高度重视、奋力攻关。各试点单位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奋力攻关,要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度出发,着眼长远、团结协作、共同试验。其次是团结一心、融合发展。各单位要以试点工作为基础,树立深度融合的意识,实现科教资源共享,开展人才和科研项目的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联盟,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第三是要坚持制度创新、深化改革。各试点单位要坚持以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探索和总结各项有利于出人才、出成果、促融合的经验,逐步建立健全联合培养工作的长效机制。另外,可继续探讨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与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制度的结合。
三是中国工程院将继续全力支持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中国工程院高度重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工作。今后,工程院将充分发挥国家工程科技思想库的作用,积极组织院士、专家开展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战略咨询研究,与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招标相结合,以理论研究服务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的实践。同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高校和工程研究院所的协调与沟通,促进联合培养工作顺利推进。
教育部杜占元副部长对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这项工作方向对头、初见成效,应该继续大力推进,并就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谈了四点意见。
一是在工程院和教育部的共同推动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范围和培养规模迅速扩大。参与联合培养的科研单位数量由2010年的10所扩大到2011年的 18所,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数从2010年的不到100人,扩大到2011年的200余人。2012年的科研单位和招生人数还将会有大幅度增加。
二是要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核心就是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大力推动协同创新。
三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教育部相关司局正在积极研究和解决当前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如将争取解决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中联合授予学位的问题,为改革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各具特色、完备有效的联合培养管理制度。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与会代表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周济院长和杜占元副部长的讲话要求,将联合培养试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