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国资委
《共同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合作协议》
签字仪式上的致辞
中国工程院院长 周 济
(2012年7月17日)
尊敬的王勇主任、企业代表、同志们:
今天,中国工程院与国务院国资委隆重举行共同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这是院委合作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们双方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此,我代表中国工程院,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国资委长期以来对中国工程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7月6日—7日,中央召开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理念。他强调指出,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科技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必须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一以贯之,长期坚持。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他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这是一项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在前不久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号召两院院士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重要任务,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紧迫需求,抓住新科技革命的战略机遇,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中国工程院与国资委签署共同推动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是我们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企业强则国家强。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骨干和龙头,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国务院国资委十分重视中央企业的科技创新,去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坚持以科技创新战略为引领,为提升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完善中央企业科技创新驱动体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工程院作为国家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是国家的工程科技思想库。通过加强科技合作为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是中国工程院发挥国家工程科技思想库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工程院一直高度重视与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合作,2002年专门设立了产业工程科技委员会,2010年更名为科技合作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原国家经贸委和有关地方、企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院士行”活动,对企业开展战略咨询和技术诊评,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完成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合作,认真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篮球比分:以及其团队的多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优势,围绕中央企业重大战略需求与关键共性技术,进一步加强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组织篮球比分的院士积极参与中央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咨询和评估,为中央企业提供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组织技术创新院士行活动,通过咨询论证、学术报告、技术诊断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对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重大问题进行咨询服务,促进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衷心祝愿国资委在实现“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奋斗目标中取得更大的成就!衷心祝愿中央企业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