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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两院院士作为科技界杰出代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当好科技前沿的开拓者、重大任务的担纲者、青年人才成长的引领者、科学家精神的示范者,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
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弘扬科学家精神,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国家高端智库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工程院建院3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
学术著作出版管理办法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 字号   】

中国工程院学术著作出版管理办法

2004年4月20日

 
 
    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中国工程院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商讨建立中国工程院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助。
 
经费来源
 
    高等教育出版社:100万元/年。
 
组织机构
 
    由中国工程院和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组成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助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申请受理、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等日常事务工作。
 
评审与管理
 
    1、每年1月15日至4月15日为受理申请时间。
    2、申请项目通过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助办公室初审、同行专家评议,报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助委员会批准,经出版委员会备案。
    3、实行自由、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
    4、资助图书安排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资助范围
 
    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或在实验上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申请办法
 
    1、资助对象为全体工程院院士,只受理第一作者是院士的个人申请。
    2、申请人可在已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或已拟就详细写作提纲并完成书稿的重点两章内容后提出申请,但必须具 备在一 年内完成书稿的条件,保证如期出版。
    3、申请人须填写《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连同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及能代表该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的样章,一式4份,由申请人直接寄交资助办公室。
    4、资助办公室受理申请后,经专家评审,交由资助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资助。评审结果由资助办公室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书及材料一律不退,留存备查。如需退还样稿的,请事先说明。
    5、凡获资助的项目,均由出版社与申请人签定出版合同,并指定责任编辑保持经常联系。

 
联 系 人:刘  静  丁养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院 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综合处
信   箱:北京8068信箱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59300275   010-59300276
 

 

学术著作资助出版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柳百成
副主任:刘志鹏
委  员:徐滨士  毛二可  汪燮卿  韩英铎  谢世楞  李泽椿 
        山  仑  沈倍奋  何继善  张增顺  王国祥  董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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